此前有媒體報道,國家室內環境與室內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曾發布了一項“我國空氣凈化器主要性能測評結果”,宣稱空氣凈化器具有的“去除甲醛功能”基本無效,引起大眾一片嘩然。加上《空氣凈化器》新國標的出臺,部分非專業人士針對此消息,不同程度對空氣凈化市場發動了攻擊。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空氣凈化器“去除甲醛功能”無效系媒體誤讀
所有空氣凈化器對于除甲醛功能是否全部為零?
發起“我國空氣凈化器主要性能測評”的國家室內環境與室內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主任宋廣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該消息的內容屬于斷章取義,是部分媒體的誤讀,并非所有空氣凈化產品都對甲醛沒有功效。
“測評時,質檢中心從某電商平臺按照自營產品銷售量,從高到低選擇了10款凈化器,其中7個國外品牌,3個國產品牌!彼螐V生主任說道,“3個國產品牌本身就沒有經過權威機構驗證,實際檢測也沒有去除甲醛的功能;7個國外品牌雖然標明有除甲醛功能,但測評顯示功能非常微弱。因此,測評結果主要針對的是很多進口凈化產品宣稱的‘甲醛下降率97.3%’的夸大效果。”
《空氣凈化器》新國標只針對濾網式空氣凈化器
“空氣凈化器除甲醛功能無效”針對的另一重要標準,就是2016年正式實施的《空氣凈化器》新國標。排在首位的核心指標CADR值,指的就是對污染物的“凈化率”,包括家裝污染甲醛。而經過實驗,發現負離子空氣凈化器的CADR值并不高。
但上海市環境保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總站實驗室主任沈浩表示,《空氣凈化器》新國標針對的僅僅是易造成市場亂象的濾網式空氣凈化器,并不適用于無風機的負離子空氣凈化器,以新國標否定負離子空氣凈化器的除甲醛功能不科學。
因此,2016年6月,高科負氧離子研究所及中國空氣負離子暨臭氧研究學會聯合山東新活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等單位聯合制定了《無風機式負離子空氣凈化器CADR值、CCM值、能效等級及噪音計算判斷標準》(HB/T 021-2016),判斷標準適用于負離子轉換器技術、生態負離子生成芯片技術、納子富勒烯負離子釋放器技術等,而這些技術正是負離子空氣凈化器具有除甲醛功能的基本保證。
權威機構、著作可對負離子凈化器的除甲醛功能擔保
在中國空氣負離子暨臭氧研究學會專家組編著的《空氣負離子在醫療保健及環保中的應用》一書第五章第七節“揮發性有機物(VOCs)”中,記錄了這樣一個實驗:科學家通過空氣負離子輻照甲醛的空氣混合物,當空氣負離子的輻射能量達到4kGy的時候,甲醛的濃度由原來的105g/L降到了50g/L;如果把輻射能量加大到13kGy,甲醛的濃度幾乎降到零。
(“另存為”之后可查看大圖,詳細實驗內容可翻閱書籍查看)
西北化工研究院發布的《室內甲醛污染控制技術研究進展》論文中寫到:空氣負離子可與甲醛等揮發性有機物發生反應,起凈化空氣的作用。
再以集合目前國際唯一、高端專利生態負離子生成技術的生態負離子空氣凈化器為代表,國家權威驗證機構也提供了詳細地效果認證。
(山東省醫學科學院通過驗證:經生態負離子空氣凈化器處理后,甲醛含量較處理前降低近4倍,降解率為73.33%)
(更多詳細驗證圖片可登錄www/starjee.cn查看)
因此,“空氣凈化器除甲醛功能基本無效”全系誤讀!懊襟w作為輿論的代言人,對發布的任何消息的來源、內容都需要進行仔細的查證和解讀,以免誤導大眾。”中國空氣負離子及臭氧研究學會首席專家陶名章教授說道,“而非專業人士也莫以起哄心理,攪擾空氣凈化市場的正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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